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隊、局、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總站,有關行業協會,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中辦發〔2022〕25號),更加科學、規范地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我分會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和《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檢測機構信用評價標準》(T/CECS 1245-2023)的有關規定,對《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建協監〔2019〕23號)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2024年7月1日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增強行業信用意識,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按照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建協〔2018〕18號)要求,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
第三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遵循為企業服務、非營利和自愿、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設立檢測機構信用評價辦公室(以下簡稱“信用評價辦公室”),在中國建筑業協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檢測機構信用評價標準》(T/CECS 1245-2023),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研究制訂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包括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
(二)具體組織實施檢測機構AAA級信用評價工作。
(三)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開展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
(四)持續完善檢測機構信用體系建設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信用等級標準
第五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內容包括否決項、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技術要求、經營能力、市場行為和加分項等內容。凡發現檢測機構存在否決項中的任何一項即予一票否決,不再進入后續的評價。其他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表》(見附件1)評分,其中市場行為中的不良行為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不良行為記分標準》(見附件2)進行評分。
不良行為是指檢測機構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經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并作出行政處罰的行為。
第六條 檢測機構信用等級分為AAA、AA、A、B、C五個等級。
AAA級:信用很好。表示受信機構誠信度很高,各項指標優秀,機構素質很高、誠信意識很強、經營狀況很好、履約能力很強、社會信譽很好。
AA級:信用良好。表示受信機構誠信度高,各項指標優良,機構素質高、誠信意識強、經營狀況好、履約能力強、社會信譽好。
A級:信用較好。表示受信機構誠信度較高,各項指標良好,機構素質較高、誠信意識較強、經營狀況較好、履約能力較強、社會信譽較好。
B級:信用一般。表示受信機構誠信度一般,各項指標一般,機構素質一般、誠信意識一般、經營狀況一般、履約能力一般、社會信譽一般。
C級:信用差。表示受信機構誠信度差,各項指標落后,機構素質低、誠信意識淡薄、經營狀況不良、履約能力弱、社會信譽差。
第七條 檢測機構信用等級劃分標準為:
AAA級:檢測機構綜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
AA級:檢測機構綜合得分在80(含)~90分;
A級:檢測機構綜合得分在70(含)~80分;
B級:檢測機構綜合得分在60(含)~70分;
C級:檢測機構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
第四章 評價實施
第八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在中國建筑業協會會員單位中組織實施,檢測機構自愿申請參加。其中,A、AA、AAA級信用評價采取層級組織的方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隊、局、中心)或行業協會等有關省級推薦單位(以下簡稱“省級推薦單位”)可作檢測機構A、AA級信用評價,并發布評價結果。
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負責開展檢測機構AAA級信用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向中國建筑業協會備案后發布。
第九條 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組織的檢測機構AAA級信用評價的對象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取得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
第十條 檢測機構AAA級信用評價的程序是:
(一)申報機構按照要求填報《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申請表》(見附件3)。
(二)申報機構將加蓋本機構公章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申請表》及電子材料報送至所在省級推薦單位審核蓋章。
(三)省級推薦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進行資料核查、現場評價,將推薦函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表》(見附件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申請表》(見附件3)及電子材料報送信用評價辦公室。
(四)信用評價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五)信用評價辦公室組織專家審核,進行綜合評價。期間根據專家評價意見,決定是否對申報機構進行現場抽查核實。
(六)信用評價辦公室召開評價工作會議,形成評價意見,并將結果在中國建筑業協會官網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頁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對于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報中國建筑業協會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并頒發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AAA級信用評價的檢測機構應當提供以下電子材料:
(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評價申請表》(見附件3)。
(二)檢測機構簡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組織機構、技術創新措施、誠信建設成效及發展戰略等)。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三年內獲獎證書、獎牌及捐贈、扶貧、救災、助學證明資料等掃描件。
(四)儀器設備臺賬。
(五)檢測機構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
(六)經審計并加蓋公章的近3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七)與信用評價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申報機構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并應接受必要的現場核查和驗證工作。
第十三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考核期為申請年度的前3年。
第十四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結果有效期為3年。在有效期內如果檢測機構發生重大不良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信用等級,并在中國建筑業協會官網予以公布,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信用評價。
有效期滿后,檢測機構可申請復評,重新確定信用等級。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十六條 申報機構在申請信用評價過程中,不得有行賄、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為。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取消其參評資格;對已獲得信用等級的,取消其信用等級并予以公告,且2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因虛假申報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或引發糾紛的,由申報機構及其有關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參與信用評價的工作人員和評價專家應遵守相關法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參與本人所在檢測機構的信用評價工作。對于有影響評價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人員,中國建筑業協會質量管理與監督檢測分會將視其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信用評價工作資格等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6月5日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建協監〔2019〕2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