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貴州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證書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
根據通知,有效期自動順延的證書無需更換或重新打印,有效期信息可通過貴州省建筑業監管和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其間原證書可用于工程招投標等相關活動。疫情防控結束后,企業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延續的,有效期在證書有效期截止日基礎上順延3年。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過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企業,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事項按原規定正常辦理。
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可通過貴州省建筑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平臺正常辦理。已受理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批事項按程序由具有相應審批權限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正常審批。
此外,任何單位、企業、項目不得以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證書自動延續為理由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企業、項目應按規定足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疫情防控期間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或因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導致安全事故的企業,主管部門將對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暫扣直至吊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