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提出,“十二五”期間,北京保障房用地供應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50%,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70%。
為降低保障房用地供應成本,《意見》還提出,應創新保障房用地供應方式,完善不同類型保障房土地供給的劃撥、出讓、協議租賃方式。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北京將大力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為重點的保障房建設,嚴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標準,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居住需求。依據分檔補貼、租補分離的原則,租金水平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分檔租金補貼機制,增強承租家庭的租金承擔能力。另外,北京還將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嚴格執行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的標準,同時完善限價商品住房的建設和定價機制。 (中華建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