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廣西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欽州市、恭城縣、南寧市、柳州市、岑溪市、靈川縣等先后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和農村地區示范縣稱號,共獲國家扶持資金2.64億元。此外,還組織實施了6個太陽能應用示范村。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處負責人介紹,將鼓勵有條件的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應生活熱水的公共建筑,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成套技術,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的設計和施工。逐步在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土壤源、可再生水源、海水源熱泵供暖制冷技術。為有效解決城市景觀照明和其他用電需求,將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區路燈、城市廣場照明等建設中逐步推廣太陽能光電技術綜合利用。
據介紹,為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編制發布了《民用建筑與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應用技術規范》、《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范》和《廣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廣應用專項規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技術規范。
此外,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還編制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十二五”規劃,制定示范市、縣可再生能源集中連片推廣方案。同時,進一步加強對示范項目規劃、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備案等環節的動態監管,強化責任追究和跟蹤問效,對不符合節能標準的,將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將相應扣減或不予撥付剩余補助資金,乃至取消示范資格。(來源:《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