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了10個省、市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和資金使用審計調查結果。審查發現,10個省、市共94個投資項目及項目執行單位存在違規問題。其中,18個項目建設或執行單位用已完工項目或主體工程已完工項目申請、使用虛假資料申報或多頭申報等違規方式,獲得中央投資13915萬元。
據介紹,為加強對中央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去年6月—9月,審計署對吉林、湖南、海南、四川、貴州、陜西、南京、大連、寧波、青島等10個省、市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中央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攬子計劃和各項政策措施在10省(市)取得了明顯成效。10個省、市在及時轉批分解和落實中央擴大內需投資計劃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自行安排地方擴大內需政府投資項目,帶動了社會投資,推動經濟發展保持總體向好勢頭。
審計署稱,從審計調查和重點抽查情況看,相關部門和10個省、市能夠履行項目管理職責,項目建設單位基本能夠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和建設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資金使用管理總體情況較好,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和嚴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等問題。
不過,審計調查中也發現,10個省(市)共94個投資項目及項目執行單位存在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夠嚴格,資金和建設管理不夠規范等問題,包括承擔中央投資項目建設的相關單位66個、地方投資項目5個、社會投資項目23個。其中,18個項目建設或執行單位用已完工項目或主體工程已完工項目申請、使用虛假資料申報或多頭申報等違規方式,獲得中央投資13915萬元,46個項目執行國家土地和環境保護政策不夠嚴格,35個項目建設的單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來源:《中華建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