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利辛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馮浩祥
利辛縣是農業大縣,勞動力資源豐富,現有農業勞動力75萬,“十一五”期間,每年外出務工人員逐年遞增,據統計2009年外出務工36萬,其中在外從事建筑近7萬人,在本縣建筑業就業的有3萬人。所以進一步加大我縣建筑業就業力度,對吸納我縣富余勞動力潛力巨大,近期筆者就全縣建筑勞務發展狀況進行深入調研,形成以下報告。
一、勞務隊伍建設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縣建筑勞務人員呈逐年增多趨勢,據測算2005年,從事建筑勞務人員2萬人左右,2009年底已達近10萬余人,可以說是發展較快,但通過調查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建筑施工企業多以臨時招聘形式使用民工從事施工,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由于認識不夠創建勞務公司意識不強,我縣各鄉鎮存在一批個體建筑施工隊伍,活躍在鄉鎮及村莊建筑市場,已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建筑隊伍。但是這些施工隊伍,沒有資質、施工技術良莠不齊,質量、安全意識不強。同時,“十一五”前期勞務資質審批權沒有下放,申報程序復雜,政策引導不夠,所以我縣到2009年僅有一家經批準的勞務企業,且從業人數和文化層次也偏低,這和我縣從事建筑勞務人員總數相比,極不相稱,而且生產活動區域基本是在縣內,產值也偏低;三是,我縣有一批較熟練的建筑民工隊伍,涉及砌筑工、鋼筋工、抹灰工、架子工、電焊工、裝飾等涵蓋了大部分工種,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培訓,具備證書的很少,對走出去和申請勞務資質都有影響。
二、對策建議
(一)大力發展建筑勞務企業
2010年,隨著省、市對加快勞務企業發展扶持力度加大,勞務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的具體落實,以及建筑市場勞務用工的逐漸規范,社會培訓機制的不斷完善,申請辦理勞務公司的條件開始具備,特別是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發的《關于大力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通知》(亳建管【2009】13號文件)中明確要求簡化勞務資質審批,條件符合的要及時審批,暫時達不到標準,但達到資質標準要求條件70%以上的,可先行核發暫定期一年資質,待達標后再給予轉正等,極大的鼓勵了各企業申辦勞務企業的積極性,推進了我縣勞務資質審批工作進一步開展,作為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我們要積極轉變觀念,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對勞務資質的審批要簡化手續,便民服務,對于符合條件的要及時審查批,對確實不符合條件的,要加強指導,促使其盡快達到資質標準,取得許可。目前此項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僅今年前七個月就新批勞務企業6家,為我縣快速發展的城市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勞務用工保證。同時嚴厲打擊轉包掛靠行為,擴大我縣建筑勞力分包市場空間,寬松市場環境,讓建筑勞務企業吸納更多的勞動力。
(二)加強建筑勞務管理和技能培訓工作
嚴格按照“先培訓、后就業,先持證、后上崗”的原則。積極推動并組織開展我縣建筑勞務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進一步強化培訓指導工作,聯合鄉鎮積極鼓勵成立勞務分包企業,然后以這些勞務企業為依托,把本鄉鎮零散的農民工組織起來,特別要重點吸收在外打工返鄉的熟練工,按照建筑工種,建立專業化的勞務建制隊伍,便他們從“游擊隊”變成正規化、專業化的勞務施工隊伍,這樣既便于我縣建筑勞務市場管理,又增加農民收入,對減少建筑安全、質量隱患都有十分重要意義, “十二五”期間我們力爭在全縣23個鄉鎮,每個鄉鎮建立一家建筑勞務企業,確保全縣發展20家。
(三)加強建筑業就業情況監測
對建筑市場就業分類指導,加強建筑業勞務幫扶,按照“培訓基地化、建制專業化、輸出定向化、流動有序化、信息網絡化、后勤服務化”等“六化”原則,積極開展建筑勞務培訓基地建設工作,進一步制定完善監測和信息反饋制定,及時掌握建筑勞務就業信息和建筑勞務分布情況。為以后加強建筑業就業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四)加強對建筑勞務企業幫扶力度
采取經驗交流、培訓講座或上門服務等形式,幫助建筑勞務企業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重點幫助建筑勞務企業做好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分包合同和工程結算、勞務技能和操作規范、施工安全和有序流動等管理,培育“有特色、有優勢、有專業、能打硬仗”的建筑勞務施工隊伍。
(五)加強合同備案管理,保障建筑勞務企業合法權益
工程總承包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分包款,并對勞務分包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合同實施的監督管理,堅決保障建筑勞務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建筑農民工工資行為,要對在建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定期督查,聯合勞動保障部門積極開展對建筑施工企業和建筑勞務企業執行《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情況的檢查,一旦發現侵犯勞務企業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堅決打擊,絕不手軟,創造一個良好的建筑勞務市場環境。
(作者單位:亳州市建筑業協會副會長、利辛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