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建筑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從1952年至2009年,我國建筑業年產值由57億元激增至75864億元,增長了75倍。從業人員達到3597萬人,增長了近35倍。建筑業吸納農民工約3000萬人,約占進城務工人員的1/3。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大連市建筑業有了長足發展,近10年來,建筑業總產值平均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長,2009年實現了960.8億元,在東北地區各城市中列首位。建筑業增加值在全市GDP中已連續7年超過5%。2009年,建筑業從業人員達到56萬人。
隨著建筑業的發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是產業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轉變遲緩,企業內生動力不強,主要依靠投資拉動。為此,大連市建筑行業協會對全市建筑行業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問題進行了調研。我們深切感到:加強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在經濟領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促進國內經濟繼續企穩向上的重要保證;是保證建筑業又好又快,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是確保建筑業重要地位的戰略性選擇。
一、大連市建筑行業產業結構的基本情況
產業結構亦稱國民經濟的部門結構,是指國民經濟產業部門之間及各產業部門內部的構成。從產業內部構成來看,主要包含三個方面內容,即產業所有制結構、產業組織結構、產業經營結構。
(一)改制工作已基本結束,形成了多種經濟成份并存的產業產權結構。截止到2009年年末,大連市建筑企業共有1768家,涵蓋72個專業。其中等級內的房建企業475家,占26.8%。在房建企業中,特級企業5家,占遼寧省特級企業總數71%。一級房建企業30家,二級企業128家,三級企業312家,勞務企業221家。目前,全市國有建筑企業改制工作已基本結束,原來的12家國有和國有大集體企業,已有10家改為股份制企業,占總數83%。剩下2家企業為國有獨資企業。在資質等級內的475家房建企業中,國有獨資企業1家,占總數0.2%,集體所有制企業4家,占總數0.8%,股份制企業187家,占總數39%,民營獨資企業283家,占總數60%。
(二)初步形成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的組織結構。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占了建筑企業總數4.4%;二、三級總承包企業占了建筑企業總數83%。勞務企業占了建筑企業總數12.6%。
(三)在產業經營結構上,大連市建筑企業在堅持以房建為主的同時,還將產業鏈向監理、招投標代理、工程咨詢、鋼結構等領域延伸。有的企業還將經營范圍擴展到地產開發、新農村建設、餐飲、旅游、養殖、海島開發、承包山林等。還出現了一批有特色的中小建筑企業。如墻體糾偏、體育場館地板專業鋪裝、置業擔保等等。
二、產業結構中存在的問題
(一)所有制結構存在不完善之處。在部分股份制企業中,股權設置,特別是高管層與普通員工持股比例不盡合理,領導層偏重。在民營獨資企業中,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結構沒有真正形成,家族式管理模式比較沉重。到目前為止,建筑企業中無上市公司。
(二)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從全市建筑企業的專業分布來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所占的比重分別為30%、53%、18%,形成了兩頭小,中間大的梭子型,與國際上通行的“塔式”組織結構體系大相徑庭。在專業分布方面,我市建筑企業資質主要集中在房建、安裝、裝飾裝修等與房地產開發緊密的相關專業,這三個專業的企業總數達到承包企業總量的58%。而其余的69個專業企業總量僅占42%。
(三)產業經營結構明顯不完善。大連市建筑企業主要以房建為主,地方建筑企業均無鐵路、機場、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資質。據我們對35家一級以上房建企業的調查,企業增項大多是土石方、鋼構、裝飾裝修、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等等,地鐵、港口、機場、鐵路等資質均為空白。有一家特級企業增項了鐵路施工,但資質僅為三級,無法參與投標。我市2008年投資的7325億元建設的城際交通等6大領域重點工程,我市建筑企業由于資質所限,產業經營結構不完善,無力參與投標。有的企業反映,現行的資質標準規定,投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必須要有專業業績。可是不干哪來的業績。要增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必須要投入資金購置設備,花大價錢買來的設備,干一、二工程標段就完事,豈不造成浪費。
(四)企業規模小,競爭力弱,外向度發展不高。目前,大連市建筑企業年建筑產值10億元以上的有6家,20億元的有3家,50億元左右的有1家,與江浙一帶建筑業相比,差距很大。由于建筑企業規模小,競爭力弱,也影響了企業外向度的提高。2009年,大連市建筑企業完成外埠產值80.2億元,占當年全市建筑業總產值8.3%。而全國建筑企業走出去的產值平均比率是26%。境外產值只占總產值2.8%,且工程小、分包多,總承包、大體量的項目少,市場占有率低,與一些建筑業強市相比,有很大差距。
(五)資金短缺嚴重,科技創新力量薄弱。現在建筑市場是“賣方市場”,這種局面短時期內難以得到改變。墊資、壓價、拖欠、不及時決算、偏離工程造價規律的最低價中標,已使許多建筑企業利潤空間狹小,全市建筑企業平均利潤率不到3%。另一方面建筑企業由于無物可押,很難從銀行得到貸款。資金短缺問題已成為全市建筑業發展最大的制約因素。由于企業資金不足,企業對科技研發的投入不夠,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缺乏專有技術和技術專利,對國家級、省級工法研究乏力,更缺少企業標準。造成了一些企業重外延擴張和產值規模,輕科技創新和科學管理,內在發展動力不足。
(六)建筑專業技術人才緊缺。由于我市許多建筑企業人才培養、使用機制不完善,外地人才流入少,使人才問題成為制約我市建筑業發展的瓶頸。據我們對20家骨干企業統計,只有4家企業有公路、橋梁、水利、水電專業人才,占被統計企業總數20%。而這方面人才共14人,少得極為可憐。20家企業均沒有港口、機場、鐵路、地鐵等基礎建設方面的人才。整個行業懂項目、會管理、會外語,了解國際工程項目的人才更是“鳳毛麟角”。按照國家住建部新制定的企業資質標準,大連市等級內的房建企業共需要5890名建造師。目前尚缺2635名,其中,一級建造師缺1120人,二級建造師缺1515人。全市建筑業有技工證書的約2.4萬人,其中,高級技工300人,占總數1.25%。中級技工2000人,占總數8.33%。高、中級技工人才的缺乏,已影響到企業發展。目前,全行業建筑專業人才占職工總數7.2%,比北京、上海和江、浙等省市均低50%以上。
三、調結構促轉變的建議與對策
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緊迫性之所以更加凸顯出來,不僅是國際國內經濟、科技發展大勢的要求,也是提升大連市建筑業發展水平和質量,確保實現市政府提出的到2014年底,全市建筑業總產值達到3000億元,實現增加值750億元,年產值百億元企業達到2家,50億元企業達到4家的發展目標的要求。
(一)繼續深化所有制改革,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建議國家和市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建筑企業以產權為紐帶,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進行收購、聯合、重組、兼并等,完善所有制改革,通過資源整合的方式,培育一批資產規模大、融資能力好、市場競爭力強、資質等級高的“龍頭企業”和大型建筑企業。對這些企業要在上市融資、立項審批、安排土地、參與招標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要鼓勵企業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十六字”方針,構建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推行職業經理人機制,逐步改變家族式管理模式。
(二)積極調整產業組織結構,逐步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與專業型企業相互依存,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建議省、市有關部門積極與國家住建部溝通,提高特級、一級企業增項資質,如特級企業增項可直接增到一級資質。一級企業可直接增到二級資質。建議市有關部門依據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加快培育一批有實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利用增項的機會,組建專業分公司,增強專業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總體實力。鼓勵企業發展總部經濟、區域經濟,走EPC、POT的路子。要支持二級企業創造條件晉升一級企業。對三級企業鼓勵走與特級、一級企業資產聯合、優勢互補的路子,增強市場競爭力。對有特色的三級企業,鼓勵其走專業化的道路。對一般的三級企業,鼓勵其整體轉為勞務分包企業。今后,應當多審批一些有特色的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企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小巨人”企業。
(三)通過立法和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支持建筑企業調整經營結構,轉軌變型。建議國家出臺政策,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房建企業,從以房建經營為主轉向以重大基礎設施施工為主;從以土建施工為主轉向提供全方位的建筑服務為主;從傳統的施工向綠色、節能建筑為主。要利用實施住建部頒布的特級企業資質就位標準為契機,加快企業由施工總承包向工程總承包轉變。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通過立法的形式如《建筑法》、《招投標法》等,明確中小建筑企業經營的上限,參與市場競爭的范圍,如25層以下、高度100米以下、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的構筑物或建筑物等。大企業不得參與競爭。業主要依法招標,不得將中小建筑企業經營的范圍改為大企業來做。違者要依法處罰,并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通過調整企業經營結構,逐步改變各資質級別的企業利用相似的經營管理模式、相似的經營業務,進行殘酷的惡性競爭,提高建筑企業的利潤空間,減少掛靠、轉包等現象,提升產業集中度。
(四)改革完善建筑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打破以部門利益保護為目的資質管理模式。現行的企業資質標準,與其說是企業實力的象征,不如說是市場“準入券”。在目前的體制下,資質也是一種市場稀缺資源。但目前的企業資質標準,是以保證部門利益為目的,沒有做到統一、簡結、管理便捷。比如現行的35種資質類別,有23種是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管理內容劃分的,占65.7%。因此,企業要調整經營結構,轉型增項,不僅需要政府主管部門,還需要其它相關部門審批。建議國家住建部借鑒外國建筑業管理的先進經驗,對企業資質管理標準實行統一、簡化、便捷的管理,使資質標準成為服務企業的工具。
(五)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步伐。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發展方式轉變,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和科技創新體制。在調研中我們看到,近幾年來大連市建筑企業在這些方面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從整個行業的總體水平來看,人才,特別是高素質人才非常缺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科技投入力量不大。建議市主管部門做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委托有關部門對建筑企業的人才結構狀況進行調查,在此基礎上,制定建筑業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全面推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人才,應允許合理流動。凡是本市的建筑企業,單獨中標或與專業隊伍聯手從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以集中全市這方面人才投入建設項目,這樣,既有利于本市建筑業發展,又極大地發揮了專業人才資源的作用。二是采取各種形式,分門別類,有針對性對各類人員,進行素質教育、繼續教育、操作技能教育,確定目標,加強考核,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每三年對建筑企業的高管人員全面輪訓一次,每年普遍對一線操作人員進行一次多樣化的培訓。要創新人才培養體系,用科學合理的方法評價人才。三是利用國家在大連設立的高級管理學院的有利條件,對中青年企業家進行全面培訓,提高他們的知識水平和綜合能力。四是鼓勵和支持建筑企業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建立企業科技創新體系,在建立企業標準、工法和推行各項新技術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明確規定,今后凡是創市以上優質工程必須要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內容。建議市稅務部門對建筑企業的科技創新給予稅費優惠支持,企業在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階段,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按稅前50%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成本100%攤銷。
(六)切實把貫徹實施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加快發展建筑業的意見落到實處。2009年,遼寧省和大連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建筑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這兩個文件對建筑企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發展方式轉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為了更好地發揮這兩個文件的作用,我們建議省、市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制定貫徹落實這兩個文件的實施細則,把各項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使建筑企業感到這兩個文件不是一紙空文。二是省、市文件中都提到對企業“走出去”要給予適當補助和扶持,但是缺乏具體規定。建議市有關部門制定出《鼓勵和支持大連市建筑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意見》,對補助和扶持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并定期分析建筑企業走出去的形勢,幫助企業解決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如資金、人員、當地備案及管理方式等等,做好協調、溝通、排難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加強對年產值達50億元以上企業的扶持力度,從信貸、融資、移標、擔保等方面給予傾斜,特別是在市內、省內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高附加值項目和其它重點項目招標時,對這些企業給予必要的照顧。僅靠房建施工是難以完成年產值50—100億元的。四是建議省有關部門與國家勞動人事部門溝通,放寬二級建造師報名對象,凡是從事建筑施工與管理的專業人員均可報考二級建造師,并由省主管部門出題、考試,以此擴大二級建造師隊伍,增加項目經理后備人員的厚度。五是建議省住建廳通過培訓與考核等形式,直接認可原遼鄉企技術資格,作為三升二新辦企業和企業增項時的工程技術人員條件,不必轉來轉去。待國家住建部新的企業資質標準頒布后,執行新的標準。六是建議省、市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兩個文件的要求,制定出減輕建筑企業負擔的具體規定,可將各種保證金改為按企業上年總產值的5%的收取綜合保證金;在省市重點工程項目招標時,推行企業信用報告制度,用信用報告代替資信證明;對省級信用企業在招標時加3分,市級信用企業加2分。建議將國家和省強制要求的質量安全措施費、稅費和職工培訓費、社會保險費等列入不可競爭費用,不得隨意取消,切實保障國家、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七)建議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解決影響建筑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對成長型、有市場、有效益、講信用的企業可與銀行溝通,適當提高利率優惠;可以工程合同、應收帳款、建筑材料、工程設備等動產和股權、專利權質押等形式解決企業資金需求問題;可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解決資金壓力;有條件的建筑企業可利用發行股票、中小企業集合債、短期融資券等多元化融資工具進行融資。
總的來說,大連市建筑行業同全國一樣,正處在發展的重要轉折時期。只有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深刻認識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重要講話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把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發展方式轉變提到議事日程上,加快步伐,精心實施,大連市建筑業就一定能跨上新的臺階,取得新的成效,從而實現建筑業強市的目標。(大連市建筑行業協會調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