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加強商品房項目工期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蘇州市范圍內新開工商品房項目預售按照本通知執行。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當前,我市部分商品房建筑工程項目存在追趕工期、忽視質量安全管理的現象。為切實加強建筑工程工期管理,有序推進工程建設,保障質量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理工期的確定。根據測算,建筑工程合理工期為定額工期的70%。商品房項目應依據《蘇州市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執行標準》(見附件)確定基礎和主體結構施工階段的合理工期。
二、合理工期的計算。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天數的計算,按照基礎施工合理工期天數+應完成的主體結構層數×每層合理工期天數確定。
三、商品房預售的合理工期。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時,按照預售商品房工程節點進度要求,施工累計時間(監理總監簽發開工令之日起至申請預售之日止)應達到規定的合理工期天數方可預售。
自2022年5月1日起,蘇州市范圍內新開工商品房項目預售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
蘇州市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執行標準
蘇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延伸閱讀
2021年9月,常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工程混凝土質量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1〕201號),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1、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原則上不得少于6天/層,少于6天/層的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專家論證通過,嚴禁少于4天/層。
2、一般混凝土拆模后保濕養護不得低于7天,抗滲混凝土養護不得低于14天。樓面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裝模板及支架。
3、對于民用建筑項目,結合規范標準及專家意見,建議C30及以上標號預拌混凝土水泥用量不低于260kg/m³,最低總膠凝材料用量不低于360kg/m³。
4、嚴禁預拌混凝土企業自行制作用于交貨檢驗的試件,嚴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代為委托、送檢。嚴禁向混凝土拌合物任意加水。
5、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人員應查驗項目預拌混凝土合同及質保資料,合同未經信息歸集擅自澆筑混凝土的項目應責令停工整改。
6、加大處罰力度。
- 嚴厲打擊各種惡意低價競爭等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混凝土質量的行為,對經查實有此行為的企業,將在資質管理、市場準入、評先評優、信用評價、行業監管等方面從嚴限制,
- 情節嚴重的進行立案查處并列入“慎用名單”,實行重點監管。
- OGO